宜昌市双十路(南站路-葛洲坝78号地块)市政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07 点击数:18912
一、招标条件:
宜昌市双十路(南站路-葛洲坝78号地块)市政工程,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审批[2022]99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宜昌市双十路(南站路-葛洲坝78号地块)市政工程EPC总承包
2.建设地址:宜昌市点军区。
3.项目概况:新建城市主干道,起于南站路交叉口,止于葛洲坝78号地块,道路全长520米,红线宽40米,双向4车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管线工程、照明及治安监控工程和绿化工程等。
4.资金来源:市级财政资金。
5. 本次采用EPC模式建设,完成自设计概算批复后至工程竣工综合验收、配合竣工结算审核、工程交付使用,档案资料移交档案馆为止的设计、采购、施工、工程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全过程所有任务。其中:
(1)设计招标范围:设计内容由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等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所有工程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并经发包人认可。达到施工要求,直至满足发包人控制目标。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协助发包人办理施工图相关手续、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设计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
(2)施工招标范围: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建设内容以及完成内容相配套的工期、质量、安全、造价及现场、资料的管理和档案移交、综合验收交付使用、质量保修、缺陷修复,直至质量缺陷期满等全过程的所有工作。
6.设计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设计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提交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各阶段及专项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7.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设计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提交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各阶段及专项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8.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标准,避免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9.工期要求:240日历天。
三、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如下: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 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原件 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设计资质要求和施工资质要求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证书;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负责施工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时,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负责施工的成员担任),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
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设计方)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6.投标人施工人员(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
(1)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是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人员),并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上传建造师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2)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8.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 ,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施工管理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不得互相兼任。(施工员和质量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现场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9.投标人拟派人员社保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所有人员,都须提交社保缴费证明(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2022年4月-2022 年6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证明若是带二维码和电子章的无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没有带二维码和电子章的证明则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或事业单位上级部门公章,高校设计院或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分公司缴纳有效)。
10.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近五年以来(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承担过(已完成或在建)单项合同建安投资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道路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已完成工程以竣(交)工验收时间为准,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施工合同及竣(交)工验收报告(或竣(交)工验收备案证或竣(交)工验收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在建工程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施工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若投标人承接的总承包项目(工程总承包、EPC、PPP等)为联合体中标,除上传上述证明材料外,还须上传联合体协议原件彩色扫描件,用以证明投标人在联合体中标后实际承担的城市道路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工作能满足上述业绩要求。若上传的以上证明材料不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的,还应上传其他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进行补充证明]
1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成员)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1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的施工类“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诚信专项信用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诚信专项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或未进行诚信专项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专项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专项分值计为100分。)
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5.本项目招标人已随本招标文件公开已经完成的初步设计文件(代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可参与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投标。投标人不得是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1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须注 册 成 为 宜 昌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 网 员 后 , 方 可 登 录 会 员 专 区 (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 为 2022 年7月7日至2022 年7月17日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投标保证金:根据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停止收取政府采购工程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之规定,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2日上午10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 :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01开标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2 年7月7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宜昌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http://zbcg.yccsfzjt.com)、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十、联系人及方式:
招标人: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东艳路 38 号
联系人:王杨
联系电话:0717-6385853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宜昌市中南路35号兴发广场15号楼5楼
联系人:徐晓玲
联系电话:0717-6485566-8042
2022 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