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奥林匹克体育运动中心一期建筑景观(泛光)照明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29 点击数:11157
1.招标条件
宜昌奥林匹克体育运动中心一期建筑景观(泛光)照明工程项目,已由宜昌市点军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204-420504-04-01-546133]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五环宏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宜昌奥林匹克体育运动中心一期建筑景观(泛光)照明工程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宜昌市点军区桥边河地块奥林匹克体育运动中心
2.3建设规模:宜昌奥林匹克体育运动中心一期建筑景观(泛光)照明工程项目具体包括:体育馆、体育场、游泳馆、射击馆、展示中心、网羽中心等建筑的外立面照明及室外景观照明。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各场馆建筑外立面照明及室外景观照明工程的系统设计及灯具管线设施设备的采购与安装工程。
2.4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照明工程的全部建设内容,包括各场馆建筑景观照明工程灯具管线设施设备的采购、安装及后期维护(含一次大型活动期间的维护调试工作)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5履约期限: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开工令为准)
2.6质量目标: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
2.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证书。(上传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投标人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3.4.1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3.4.2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5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机电类或电气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6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各1人、现场专职安全员2人,以上人员不得互相兼任。[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现场专职安全员上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7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及现场专职安全员须上传2022年2月-2022年4月由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和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或其分公司。
3.8投标人近五年以来(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须承担过(已完成或在建)单项合同金额在4500万元及以上的体育场馆类泛光照明工程施工业绩(不包含道路功能照明工程施工业绩)。[已完成工程业绩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记载时间为准,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彩色扫描件;在建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若投标人承接的总承包项目(工程总承包、EPC、PPP等)为联合体中标,除上传上述证明材料外,还须上传联合体协议原件彩色扫描件,用以证明投标人在联合体中标后实际承担的泛光照明工程施工工作能满足上述业绩要求。若上传的以上证明材料不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的,还应上传其他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进行补充证明。]
3.9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3.10投标人的施工类“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诚信专项信用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诚信专项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或未进行诚信专项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专项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专项分值计为100分。)
3.1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2年4月29日至2022年5月9日19时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方式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24日上午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
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03开标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申请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8.合同签订:本工程施工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洽谈并签署。
9.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2年4月29日。
10.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宜昌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网。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东艳路38号
联系人:唐成
联系电话:0717-6382117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五环宏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西陵区西湖路25号住邦科技园B区H栋3楼
联系人:易小力
联系电话:13343536768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