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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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姚家港化工园田家河片区供热中心项目(一期)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30    点击数:179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昌姚家港化工园田家河片区供热中心项目,已由宜昌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2112-420550-89-01-178598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工程概况及范围

2.1建设地点:湖北省宜昌市姚家港化工园田家河片区

2.2项目概况和规模:总体建设规模为7×240t/h燃煤锅炉及相关公辅设施,总投资约20亿元,项目分两期实施:本期(一期)工程建设规模为:3×240t/h高温高压燃煤锅炉,配套相关的脱硫脱硝、燃油罐区、圆形料场等。运行方式为2台锅炉同时连续运行1台锅炉备用,机组日运行小时数按24小时,年运行小时数按8000小时计。

2.3招标范围:本工程为工程总承包(EPC),投标方按交钥匙工程,提供满足整体工程的设计、制造、采购(锅炉和圆形煤场堆取料机除外)、设备卸车(包含锅炉和圆形煤场堆取料机设备)、检验验收、运输及储存、建筑和安装施工、场区市政和安装施工、设备的调试(单机调试和联动调试)、整套装置的启动、3×240t/h高温高压燃煤锅炉(配套相关的脱硫脱硝、燃油罐区、圆形煤场)168h试运行(包含煤等燃料、药剂等费用)、技术服务、人员培训、竣工验收、消缺、最终交付和售后服务等所有工作。

本项目实行限额设计,建设项目投资金额不得超过项目备案的投资金额。

2.4工期要求:总工期390日历天(含设备联动调试)。

2.5质量目标: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和行业相关的标准和规范。

(2)采购的设备和材料满足国家和行业相关的标准和规范

(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和行业相关的标准和规范。

2.6安全生产要求:达到《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评标委员会具体审查投标人是否具备有效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和条件,符合下列全部要求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3.1投标人必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需上传)

3.2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上传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彩色扫描件);

3.3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以来承担已完成的且同时满足下述要求业绩:

①50MW及以上燃煤发电项目的设计业绩

②50MW及以上燃煤发电项目的施工业绩

注:联合体投标,满足设计的1个业绩和满足施工的1个业绩视为一组合格业绩(包括但不限于EPC、PPP业绩,若EPC、PPP业绩能同时满足以上2个要求,则视为一组合格业绩。

(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接收证书)或机组投运证明或行业主管部门开具的完工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时间以竣工验收(工程接收证书)或机组投运证明或行业主管部门开具的完工证明时间为准,上传的以上证明材料应能完全反应上述考核内容,否则评委不予采信)

3.4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

3.5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1)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且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须承诺未在其它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上传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6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7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且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须承诺未在其它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上传证书原件、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施工负责人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

3.8投标人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9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本项目施工工作的单位)拟派本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施工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量)员各1人,现场专职安全员3人)不得互相兼任。(施工员和质检(量)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现场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10投标人拟派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均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2021年10月至2021年12月连续3个月投标人(含分公司)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和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

3.11投标人的施工类“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诚信专项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专项分值计为100分)。

3.1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

3.1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

(2)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担任。

3)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4)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须由牵头人提交;

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6)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7)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8)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条件要求上传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对于非实质性内容应要求投标人予以澄清和补漏。只有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2130日至202222118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33日上午900。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

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01开标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申请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申请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8.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2130日。

9.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沿江大道189号

联系人:张标

联系电话:0717-6353309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联系人:陶睿、郑涵、马星辉

联系电话:0717-6693881、027-87273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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