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双十路(江南大道~南站路)市政工程-(江城大道~南站路)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13 点击数:11144
1.招标条件
宜昌市双十路(江南大道~南站路)市政工程已由宜发改审批[2015]2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江城大道~南站路)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宜昌市点军区。
2.2建设规模:宜昌市双十路(江城大道~南站路)市政工程位于宜昌市点军区,设计起点接已建江城大道,终点接已建南站路,其中牌坊坡路交叉口、江南二路交叉口已实施,工程设计长度约1875.5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道路红线宽度44m,为双向六车道。桩号K1+920~K2+150为拟建隧道中心桩号,隧道长230m,桩号K2+240~K2+330为拟建桥梁(跨长岭河桥)中心桩号,共长90m,宽度2×14m,双幅布置。行车道宽10.5米,高度为5米,路缘带宽2×0.5米,车行道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人行道采用荷兰砖铺装。
2.3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道路工程、隧道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管线综合、绿化工程、交通工程、治安监控工程、照明工程及相关附属工程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监理。
2.4工期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工期要求。
2.5质量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质量要求。
2.6安全生产控制目标: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标准且达到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安全要求。
2.7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各单项工程施工工期的基础上再增加60天;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或公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证书。(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 投标人近5年来(以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承担过(已完成或在建)同时满足下述要求的施工监理业绩:
①单项施工合同金额达到人民币2亿元及以上的城市道路(城市主干道或快速路)或公路工程(高速公路)施工监理工作;
②单项隧道工程施工合同金额达到人民币5000万元及以上的或单项施工合同中隧道工程的金额达到人民币5000万元及以上的监理工作。
注:若申请人提供2亿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城市道路(城市主干道或快速路)或公路工程(高速公路)监理合同,且其中含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隧道工程的或者申请人提供单项隧道工程合同金额达到人民币2亿元及以上的,视为其一组合格业绩。(未完成工程以监理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已完成工程以竣(交)工验收时间为准;未完成工程须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和监理合同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以供核查,已完成工程须同时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和监理合同及竣(交)工验收报告(或竣(交)工验收备案证)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以供核查;上传的以上证明材料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若不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需要提供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资料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不予采信)
3.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监理机构人员(包括项目总监、总监代表(如有)、专业监理工程、安全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总人数不少于8人(其中:项目总监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3人,安全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监理员不少于3人),须上传人员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若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其中总监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安全监理工程师应由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担任。)(上传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5拟派本工程的项目总监承诺在本工程实施期间最多只能同时担任三个工程的项目总监,且这三个工程所在地在宜昌地区范围内。当项目总监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时,投标人应为本工程配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应从事过单项施工合同金额达到人民币2亿元及以上的城市道路(城市主干道或快速路)或公路工程(高速公路)的监理工作,或者从事过单项隧道工程施工合同金额达到人民币5000万元及以上的或单项施工合同中隧道工程的金额达到人民币5000万元及以上的监理工作。(上传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如配置有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还应上传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和证明总监代表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如有)和监理合同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以供核查)
3.6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总监代表(如有)应提供近三个月 (2021年8月-2021年10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
3.7投标人的监理类“监理企业_综合类”或 “监理企业_专业类_市政公用工程_甲”或“监理企业_专业类_公路工程_甲”诚信专项分值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 (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 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 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 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 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 下简称“诚信专栏”) 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 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 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 诚信分值及等级以“诚 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 )。初次进入我市建筑 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 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 认定为A 级,监理类诚信专项总分计为100分 。
3.8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3.9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3.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1年11月 29 日至2021年 12月 10 日18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 年12月 21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
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01 开标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申请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申请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8、合同签订:本工程监理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洽谈并签署。
9、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1年 11月 29日。
10、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宜昌城建控股集团招标采购平台(http://zbcg.ycjtjt.com)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沿江大道 189 号
联系人:刘均剑
联系电话:0717-6353309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宜昌市华祥天玺御墅6-101室
联系人:刘霞、陈思琦
联系电话:0717-6855788-8005、18507201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