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五龙三路生活垃圾转运站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13 点击数:1113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昌市五龙三路生活垃圾转运站工程施工,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审批【2021】25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昌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概况及范围
2.1建设地点:宜昌市点军区范家湖村。
2.2项目概况:新建生活垃圾转运站1座,设计规模120吨/天,用地面积4000.03平方米,建筑物建筑面积1881.74平方米,新建运转车间、公共卫生间、其他附属设施等。
2.3招标范围:完成招标人确认施工图纸的新建运转车间、公共卫生间、其他附属设施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4工期要求:360日历天。
2.5质量目标: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
2.6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标准,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杜绝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条件
评标委员会具体审查投标人是否具备有效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和条件,符合下列全部要求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3.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上传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彩色扫描件)。
3.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4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1、具有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为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建造师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2、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5投标人拟派本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6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质量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以上人员不得互相兼任。(施工员和质检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彩色扫描件,现场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7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及现场专职安全员应提供2021年9月、10月、11月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申请人或其分公司。
3.8投标人近5年来(以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完成过或在建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在建工程以施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和施工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已完成工程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和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原件彩色扫描件。若投标人承接的总承包项目(工程总承包、EPC、PPP等)为联合体中标,除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用以证明投标人在联合体中标后实际承担的垃圾转运站工程施工工作能满足上述业绩要求。上传的以上证明材料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不能完全反应上述考核内容的,可上传工程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补充证明资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不予采信。)
3.9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0投标人的施工类“市政公用工程”诚信专项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招标文件中公布。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最终诚信分值及等级以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及投标截止时“诚信专栏”查询结果较低的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分值计为100分。)
3.11投标人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3.12投标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1年12月17日至2021年12月27日22时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12日上午10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
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07开标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申请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8.合同签订:本项目代建单位为宜昌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负责本项目建设管理。本项目工程费由代建单位支付。本项目合同由代建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
9.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1年12月17日。
10.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宜昌城建控股集团招标采购平台。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沿江大道 189 号
联系人:张标
联系电话:0717-6353309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伍家岗区夷陵大道358号红旗置业2楼
联 系 人:何苗
联系电话:0717-6448240